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4.07.15 | 發言時間 | 1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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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史綱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富邦台灣釆吉50基金恢復受理初級市場申購申請 | ||||
符合條款 | 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7/1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7/16
2.發生緣由: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一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1)民國(下同) 113年06月30日做為收益評價基準日,因113年07月16日除息後已 無在外發行單位數增加,導致每受益權單位可配發金額減少,使配息遭稀釋之情 事,故自113年07月16日起,恢復受理本基金初級市場申購申請。 (2)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市價相對於淨值可能因市場波動出現溢價或折價情況,投 資人交易時應審慎評估相關風險。投資人應注意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 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ETF即時估計淨值僅供 參考,實際淨值仍應以經理公司最終結算並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3)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