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4.07.11 | 發言時間 | 15: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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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史綱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富邦台灣釆吉50基金暫停受理初級市場申購申請 | ||||
符合條款 | 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7/1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7/12
2.發生緣由: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一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1)本基金以民國(下同)113年06月30日做為收益評價基準日,並訂113年07月16日 為除息日。為保障既有基金受益人之權益,避免除息日前本基金因接受大量申購, 使得在外發行單位數大幅增加,導致每受益權單位可配發金額減少,依本基金信 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之規定,擬自113年07月12日起至113年07月15日為止,暫停 受理本基金初級市場申購申請。 (2)投資人仍可透過次級市場交易,委託證券經紀商於證券交易市場買進本基金受 益憑證。本基金市價相對於淨值可能因市場波動出現溢價或折價情況,投資人交 易時應審慎評估相關風險。投資人另應注意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 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ETF即時估計淨值僅供參考 ,實際淨值仍應以經理公司最終結算並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3)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