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6.11 | 發言時間 | 17: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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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沛宇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元大投信補充公告本公司接獲定暫時狀態暨緊急處置聲請 案之裁定 | ||||
| 符合條款 | 第2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6/11 |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商暫字第10號、115年度商暫字第11號 2.事實發生日:115/06/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願供擔保後,禁止相對人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之股東常會議決討論事項第二案 「為本公司與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事宜」。 於前項聲明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做成前,請准與前項聲明內容相同之緊急處置。 4.處理過程: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聲請人請求定暫時狀態處分暨緊急處置, 均予駁回。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公司財務業務如常運作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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