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2024.09.19 | 發言時間 | 14: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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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陳沛宇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經理之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 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 修正乙案,業經金管會同意在案。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9/19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30352518號 3.契約修正原因:本基金為參酌「指數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股票型 適用)」修訂收益分配相關條款,並依110年9月13日中信顧字第1100052205號函規 定,增訂基金特殊情形以及配合集保公司之實務作業,修訂通知方式之相關條款。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正內容已公告於投信投顧 公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網址:https://www.yuantafunds.com)供投資人查詢下載。 5.其他應敘明事項: 前述修正事項,除增訂基金特殊情形相關條款自113年11月18日起施行,其餘修正 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本基金修正後之公開說明書可於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或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