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2020.10.05 | 發言時間 | 07: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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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黃昭棠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之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已達終止期貨信 託契約條件,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9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10/05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10/05
2.發生緣由: 依本基金期貨信託契約第33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下同)109年3月19日金管證期字 第1090335155號令及本基金期貨信託契約第33條規定辦理。 (2)本基金自10月1日起恢復適用最近3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 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百分之九十應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 (3)截至109年9月30日止,本基金最近30個營業日(即109年8月19日至109年9月30日)之 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為新臺幣0.83元,已符合上開規定,本公司將依規定申請 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但基金並非一經申請終止信託契約立刻下市清算,仍有必要下市 清算作業期間,於該作業期間內仍得交易。本案將俟核准後,再進行辦理後續終止上市 及清算程序等相關事宜。 (4)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