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2020.04.20 | 發言時間 | 08: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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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黃昭棠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比率 須終止期貨信託契約規定乙案,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4/2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4/20
2.發生緣由: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比率須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 規定乙案,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 (1)依據金管會民國(下同)109年4月17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40131號函及中華民國期貨業 商業同業公會109年4月16日中期商字第1090001452號函辦理。 (2)本基金於109年9月30日前不受金管會109年3月19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35155號令第1 點第1款第2目有關「最近30個營業日之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 累積跌幅達90%」規定之限制。 (3)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