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0.04.17 | 發言時間 | 14: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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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黃昭棠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已向金管會申請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 跌幅達一定比率須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乙案,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4/1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4/17
2.發生緣由: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已向金管會申請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比率須終止 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 3.因應措施: (1)依據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民國(下同)109年4月16日中期商字第1090001452號 函辦理。 (2)本基金符合得依109年3月19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3515號令第1點第1項第3款向金管會 申請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比率須終止期貨信託契 約規定之條件,並已於109年4月17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 (3)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