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8.11.13 | 發言時間 | 08:15:41 |
---|---|---|---|---|---|
發言人 | 劉宗聖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元大韓國KOSPI200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已達終止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件。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11/1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11/12
2.發生緣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25條及第32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1)至107年11月12日止,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已低於新臺 幣壹億元,已達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之標準。本公司已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25條第 1項規定向金管會提出終止本基金信託契約之申請,俟金管會核准後,將依規定辦理 後續基金下市及清算程序。 (2)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