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7.02.24 | 發言時間 | 14:4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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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劉宗聖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元大已開發國家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歐洲50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八條有關經理公司之 報酬,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2/23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060005784號 3.契約修正原因:本基金調整基金經理費率之收取標準,配合修訂信託契約相關條文及 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本次修正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 本基金之經理費率由原本係按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伍零(0.50%)之比率計算, 調整為以基金淨資產價值採落點式方式計算,即依: (1)基金淨資產價值於新臺幣貳拾億元(含)以下時,按每年百分之零點伍零(0.50%) 之比率計算。 (2)基金淨資產價值逾新臺幣貳拾億元(不含)且為新臺幣伍拾億元(含)以下時, 按每年百分之零點肆零(0.40%)之比率計算。 (3)基金淨資產價值逾新臺幣伍拾億元(不含)時,按每年百分之零點參零(0.30%) 之比率計算。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投信投顧公會網站 (http://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yuantafunds.com)。 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亦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及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投資人可逕自前述網站查詢或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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