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5.12.24 | 發言時間 | 17: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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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劉宗聖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 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修正期貨信託契約條文(第一次追 加募集)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12/24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104/12/24 金管證期字第1040053099號 3.契約修正原因:本基金申請第一次追加募集,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期貨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 期信基金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www.fundclear.com.tw/)及本公司網站 (網址:http://www.yuantafunds.com)。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亦已揭露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期信基金資訊觀測站(同上 網址)及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投資人可逕自前述網站查詢或下載。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貳佰億元,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壹拾 億個單位。合計首次募集及第一次追加募集之總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貳佰貳拾億元整 ,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最高為壹拾壹億個單位。 (2)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修訂期貨信託契約內容,自本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3)有關本基金新增額度開放申購,謹訂於104年12月25日開始募集。 (4)本基金之基金原名稱為「元大寶來標普高盛原油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