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3.12.17 | 發言時間 | 16: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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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劉宗聖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元大寶來台灣高股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正信託契約相 關條文,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12/17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020052228號 3.契約修正原因: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36747號函規定,配合修訂 本基金信託契約,增列「基金財務報告簽證或核閱費用」為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本次 修正條文,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惟有關基金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之簽證或核閱 費用由基金支付之規定,自103年度起始適用。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 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條文之公告稿公告於 投信投顧公會網站(網址:http://www.sitca.org.tw/)或本公司網站 (網址:http://www.yuantafunds.com/)。公開說明書亦已揭 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及本 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yuantafunds.com/)。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