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3.08.19 | 發言時間 | 16:4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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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劉宗聖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元大寶來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上證50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調整本基金初級市場現金買回之買回 付款日。 |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8/19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8/19
2.發生緣由:調整本基金初級市場現金買回之買回付款日。 3.因應措施: (1)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2)結算至102年8月16日止,本基金投資於大陸地區之資產總值占本基金淨資產價值95% ,已達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九條第十項第一款所定之投資比重以上。為因應本 基金初級市場現金買回之申請作業及符合大陸地區外匯管理政策,自102年8月20日起, 本基金初級市場現金買回付款日調整為「自買回日(指參與證券商依據參與契約及本契 約規定,自行或受託申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其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到達經理 公司之營業日)起10個營業日內。」,本公司將於買回付款日指示基金保管機構以匯款 方式給付買回總價金予受益人。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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