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2012.12.22 | 發言時間 | 16:5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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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劉宗聖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元大寶來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文乙案,業經本公司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在案,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01/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101/12/22 金管證投字第1010058305號 3.契約修正原因:本基金申請第三次追加募集,業經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申報生效在案。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 投信投顧公會網站(http://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網址:http://www.yuantafunds.com)。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亦已揭露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 投資人可逕自前述網站查詢或下載。 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基金第三次追加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壹佰億元, 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為伍億個單位。合計首次募集、第一次追加募集、 第二次追加募集及第三次追加募集之總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肆佰億元整, 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最高為貳拾億個單位。配合本基金申請第三次追加 募集,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之條文,自本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2)本基金第三次追加募集之資金匯出、匯入作業,本公司將依「證券投資 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第5項規定,向中央銀行 提出申請,於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後,始得進行募集。有關本次新增額度 之開始募集日,本公司將於中央銀行同意後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