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二字第1031700263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證券代號:911868)自103年1月28日起恢 復交易,因本公司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於103年1月28日至2月4日休市,故該有價證券將自103 年2月5日得以買賣交易。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之3。 二、臺灣存託憑證代號:911868。 三、臺灣存託憑證簡稱:真明麗。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真明麗控股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 金融資訊協會、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交通部數據通信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各資訊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結算部、監視部、企劃研究部、稽核部、資 訊服務部、電腦作業部、電腦規劃部、市場推廣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194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050)註銷買回股票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上開公司103年1月27日註銷買回股票申報書。 二、上市股票代號:3050。 三、註銷買回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8,000,000股。 四、本次註銷普通股業經103年1月22日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完竣,經註銷後之變更登記普通股股數餘額為 189,655,136股。(含私募股數計9,600,000股)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 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資訊公司、交易部、企劃研究部、監視部、上市一部、資訊 服務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臺證稽字第103000185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公告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度標準規範」(人員聘僱作業)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一、案經報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24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01827號函准予備查。 二、請適用本案之證券商即依旨揭標準規範規定執行,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交 易部、稽核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30001612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開放證券經紀商得受理委託人以傳真方式委託買賣有價證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2日金管證券字第1020041815號函及券商公會103年1月13日中證商業字 第1030000391號函辦理。 二、旨揭委託方式為本公司營業細則第75條與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4條規定,屬非電子式交易型態之其他 經本公司同意之委託態樣,故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人員接受客戶以傳真方式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時,應依傳真 內容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填具委託書,並將傳真相關文件附於委託書後,以符規定。 三、另為避免產生交易糾紛並保護個人資料,證券經紀商應採行下列管控機制以為配套: (一)應要求委託人於傳真文件上簽章並填具隱藏後4碼之身分證字號,或要求委託人於傳真文件上簽章並核對 與其開戶留存簽章是否相符。 (二)應設置專用傳真機於營業櫃檯內供使用,並應每日檢查傳真機顯示時間有無誤差。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單位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180041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為推動我國資本市場採用XBRL申報國際會計準則(以下簡稱IFRSs)財務報告,茲舉辦 「企業採用XBRL申報IFRSs財務報告教育訓練」課程,敬請派員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我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專案小組」之計畫時程,主管機關業核定於102年起 會計準則改採IFRSs以XBRL申報財務報告之實施時程,第二階段-申報103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申報內容含 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報告、文字段財報附註、重要表格段財報附註及其他重要財務報表附註。 二、為加強各公司對採用XBRL申報IFRSs財務報告各項作業暨上開第二階段申報內容之了解,本公司訂於 103年2月12日至103年3月11日間假台北、新竹、台中及高雄4地共舉辦8場次教育訓練課程,相關日期、 地點、場次及議程詳如附件。 三、本次宣導會將自即日起接受網路報名,因會場場地限制,每家公司以2人為限,各場次額滿時停止受理報名。 教育訓練資料將陸續放置於前開報名畫面提供下載,請自行下載講義資料並攜至會場,現場不另提供。報名 網址:http://webline.sfi.org.tw/workshop/default.asp?s=143。 四、上市金融控股公司應責成下轄之已公開發行子公司暨未公開發行證券商或期貨商子公司報名參加本次教育訓練。 正本:各上市公司(不含TDR) 副本:上市二部、電腦規劃部、稽核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1650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如文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舉辦「台商回國發行寶島債券之展望與契機研討會」如附件, 請 查照。 說明: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1月22日證櫃債字第1030400033號函辦理。 正本:各上市公司 副本:上市二部(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證管字第1031300265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謹訂於本(103)年2月5日(農曆正月初六,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本公司101金融大樓9樓會議大廳 (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9樓),舉行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業甲午年新春團拜,敬請 貴單位首長蒞臨, 並派員踴躍參加。 正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 心、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 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人協會、各證券商總公司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98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如附件, 請 查照。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000991號令辦理。 正本:各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上市二部、稽核部、財務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98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公開發行公司 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及財務報告目錄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00099號令辦理。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各證券商 副本:上市二部、稽核部、財務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證財字第1031200124號 速別:速件 附件:無 主旨:茲訂於本(103)年1月27日將102年度下半年運用交割結算基金所生利息撥入 貴證券商擔保 金帳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責任制交割結算基金管理辦法」第11條:「本公司運用證券商繳存 本基金所生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於每年一月底及七月底前,將所收利息扣除必要費用及稅捐後,發還各證 券商。」規定辦理。 二、請於103年1月27日至「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項下之「交割結算基金相關報表查詢作業」,自行查詢及 列印「交割結算基金利息計算清單」與「證券商扣繳憑單列印作業」;如有疑義,請洽本公司財務部經辦人員 :林專員(電話:8101-3536)。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134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1175號令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旨揭函令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附表,相關資料請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查詢http://www.sfb.gov.tw/ch/home.jsp?id=3&parentpath=0。 正本:國內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1800202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檢送本公司查核上市公司內控制度發現之缺失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公司於102年第4季依據「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規定,瞭解食品產業上市公司食品安 全與風險控管等相關機制之執行情形,茲臚列缺失如下,請各公司於執行內部稽核業務時注意辦理: (一)標示成分不完整或不清楚。 (二)未進行(或未落實)供應廠商及委外代工廠商之評鑑作業。 (三)未進行(或未落實)委外代工廠商之查廠作業。 (四)未訂定供應廠商及委外代工廠商審核與評鑑作業程序。 (五)未落實原料、投入或成品等檢驗作業。 (六)食品安全之重要管控循環及作業(如研發、採購及付款、生產、銷貨退回等),其內控制度不完整或未修 訂,或者內控相關表單有不完整或疏漏之處。 (七)食品安全之重要管控循環及作業,未進行(或未落實)稽核作業,或者稽核報告(或自行檢查報告)有不 完整之處。 (八)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規之遵循管控作業,未納入內控制度(或作業辦法),或未落實執行前述法律遵 循之內控制度(或作業辦法)。 二、為保障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暨避免對公司信譽與財務業務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宜參考上述缺失事項,持續檢視 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之完整性,並建立嚴格安全控管機制確實執行,如有須調整之處,應儘速擬定改善計畫並立 即執行。 三、另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本公司承辦人員聯繫,或逕洽楊專員02-8101-3486。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上市二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1800304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本公司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於103年2月10、13、19、24、26日舉辦「改善IFRSs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流程」宣導會, 敬請 貴公司派員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宣導會內容為「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準備事項」、「合併財務報告編製程序」、「常見合併沖銷分錄類型介紹」及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應注意事項」等,宣導會場次、時間、地點及議程等詳如附件,請 貴公司指派代表報名參加。 二、本次宣導會將採簽名報到,並自即日起至各該場次召開前一日止24小時接受網路報名,報名網頁設置於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報名網址為http://webline.sfi.org.tw/workshop/default.asp?s=141)。 若有報名問題,請洽(02)23931888轉分機109(曾小姐)、122(王先生)、127(李小姐)。 三、有關宣導會講義資料將陸續放置於前開報名畫面中,請參加人員自行下載列印所需資料,會場不另行發放書面資料。 正本:國內各上市公司、各第一上市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市二部 (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1800237號 速別:速件 附件:無 主旨:檢送「重大訊息申報作業操作手冊」及「資訊申報作業操作手冊」各乙冊,請 查收。 說明: 一、為提升上市公司資訊申報效率及正確性,本公司本於服務精神,編修旨揭二操作手冊 (103年版),就上市公司 常見之資訊揭露申報作業流程、欄位說明、問答集及範例加以彙整,供上市公司辦理相關作業時查閱,並已於 本(103)年1月14日以郵寄方式寄送各上市公司。 二、旨揭二操作手冊另以檔案格式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常見申報問答與相關資料下載」→「一.使用手冊」 項下,供下載參考。 正本:國內各上市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臺證財字第1031200100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貴公司103年1月份依共同責任制交割結算基金機動提撥機制計算之應退(補)金額暨相關作業事宜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證券商增繳交割結算基金作業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辦理。 二、103年1月份本公司共同責任制交割結算基金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責任制給付結算基 金之個別證券商機動提撥部分,依102年12月份風險值計算結果,全體證券商無應補繳或應退金額。 三、請至「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內之「交割結算基金相關報表查詢作業」項目,點選「機動提撥機制交割結算基 金計算清單」及「合併機動提撥機制結算基金撥付清單-淨收付彙總表」自行列印。 四、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公司財務部(連絡電話:02-8101-3536林專員)。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臺證資字第1030800100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因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目前為臺灣50指數及臺灣資訊科技指數之成分股)與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臺灣指數系列進行成分股調整,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3年1月13日富時國際有限公司技術通知辦理。 二、本公司業於103年1月7日以臺證資字第1030800033號函公告,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目前為臺灣50指數及 臺灣資訊科技指數之成分股)因與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為臺灣50指數及臺灣資訊科技指數之成分股) 合併,將自成分股刪除。 三、臺灣指數系列成分股調整如下: (一)臺灣50指數:納入華亞科(股票代號:3474)、刪除F-晨星(股票代號:3697)。 (二)臺灣中型100指數:納入億光(股票代號:2393)、刪除華亞科(股票代號:3474)。 (三)臺灣資訊科技指數:刪除F-晨星(股票代號:3697)。 (四)臺灣發達指數:納入億光(股票代號:2393)。 四、成分股納入與刪除生效日:103年1月16日。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副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結算部、電腦規劃部、 電腦作業部、上市二部、上市一部、監視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臺證規字第103060009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TWSE集中市場即時交易資訊傳輸規格書(B.10.04) 主旨:配合「調整集中交易市場普通交易集合競價撮合循環秒數至10秒」乙案,修訂「集中市場資訊傳輸作業手冊」 格式二、格式三、格式四、格式十之揭露頻率由現行15秒調整至10秒,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2年12月9日臺證交字第1020024713號函辨理。 二、配合旨揭業務,爰修改「集中市場資訊傳輸作業手冊(IP行情網路)」之格式二、格式三、格式四、格式十 與附錄一,相關修訂說明如下: (一)格式二: 1、調整欄位2.5傳輸序號(3)說明為「每10秒傳送一次統計資料…」。 2、調整欄位3.1統計時間(3)說明為「…目前每10秒統計一次…」。 (二)格式三: 1、調整欄位2.5傳輸序號(3)說明為「每10秒傳送一次統計資料…」。 2、調整欄位3.1指數時間(2)說明為「…目前每10秒統計一次…」。 (三)格式四: 1、調整欄位2.5傳輸序號(3)說明為「每10秒傳送一次統計資料…」。 2、調整欄位3.1委託累計時間(2)說明為「…目前每10秒統計一次…」。 (四)格式十: 1、調整欄位3.2指數時間(2)說明為「…計算之週期約為10秒鐘」。 2、調整欄位3.2指數時間(4)說明為「…收盤指數資料將以每10秒鐘之傳送間隔…」。 三、本次修訂僅調整「成交統計資訊」、「指數統計資訊」、「委託統計資訊」及「新編臺灣指數資訊」之行情 資訊揭露頻率,相關行情格式並無異動。請特別注意IP行情傳輸資訊格式二、格式三、格式四、格式十, 與FIX/FAST行情傳輸資訊格式WT1、WI1、WO1、WI2是否可正常接收處理。 四、為使行情資訊用戶能正確處理行情資訊,謹提供IP行情傳輸格式與FIX/FAST行情傳輸格式測試資料, 請於103年1月27日後至http://www.twse.com.tw->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務->電腦規劃部/作業部 下載測試資料。 五、附件為本次修訂後之集中市場資訊傳輸作業手冊(IP行情網路),更新後版本為B.10.04,如需上網下載電子檔, 請至http://www.twse.com.tw->市場公告->公文查詢->依發文日期查詢本函附件。 六、本案預定於民國103年2月24日上線實施,有關正式上線實施之詳細作業時程將另函通知,請預做規劃準備。 七、如有疑義請聯繫張洪奇(02)8101-5864、李亞蓁(02)8101-5863。 正本:各證券商、各資訊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電腦作業部、資訊服務部 (均含附件)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二字第103000045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轉知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將於103年2、3月舉辦公司治理專業進修講座,請上市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及獨立董事踴躍參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協會103年1月6日治理字第103010003號函辦理。 二、相關進修講座課程及報名表詳如附件,亦可至該協會網站參閱下載(http://www.cga.org .tw/main/f_4_01_course.aspx)或洽詢該協會承辦人歐小姐(Email:register@cga.org.tw 、電話02-23685465分機205)。 正本:各上市公司 副本: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上市一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180006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為確保重大訊息揭露之及時性、正確性與完整性,俾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茲彙列近期重大訊息與資訊申 報常見缺失及應加強注意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重大訊息與資訊申報常見缺失事項: (一)自願公告自結損益資訊者,未於當月(季)結束後之次月底前申報。 (二)內部人及其關係人新就(解任)時,未於事實發生後二日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中申報相關資料。 (三)未於法人說明會召開日(或參加日)前一日公告召開時間及地點,或未依規輸入法說會會議內容之中英文 資料。 (四)董事會決議減資、盈餘分配案、增資發行新股、發行公司債、召開股東會日期或事由,未依規於事實發生 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發布重大訊息。 (五)股東會補(改)選董監事、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或功能性委員會成員之委(選)任、異動等,未依規發布 重大訊息及辦理相關資訊申報公告事宜。 (六)對於已發布之重大訊息或資訊申報內容,其後續事件發展發生重大變化,未依原申報條款及時更新或補充 說明相關內容,如:訴訟案件、資產交易等。 二、另本公司102年12月舉辦11場上市相關業務宣導會,會中上市公司提出之詢問事項已統一彙整並答覆, 置於本公司網頁(證交所首頁>關於證交所>新聞資訊>活動訊息>102年上市公司重大訊息、內部控制及 新修訂法規等業務宣導會)。另本次宣導會之課程影音檔案已上傳至「WebPro證券暨期貨市場影音傳播 網」(網址:http://webpro.twse.com.tw)之「業務宣導」專區內,提供點閱收 看。 三、請各上市公司善加利用本公司編製之「重大訊息申報作業操作手冊」、「資訊申報作業操作手冊」及「重大訊 息暨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檢查表」辦理重大訊息及資訊申報等相關作業(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常見 申報問答與相關文件下載」之「使用手冊」項下)。 正本:各上市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市二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802號 速別:速件 附件:無 主旨: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833)自103年3月1日起變更其股務代理機構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 查照。 說明:依據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月10日台壽會字第1030000289號函。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資訊公司、交易部、結算部、企劃研究部、監視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549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評價準則公報第八號「評價之複核」及第九號「評價及 評價複核之委任書」,請 查照。 說明: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3年1月3日(103)基秘字第0000000002號函辦理。 正本:各上市公司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313號 速別:速件 附件:無 主旨: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545)自103年3月1日起變更其股務代理機構為元大寶來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事宜,請 查照。 說明:依據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月3日皇翔字第1030002號函。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 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資訊公司、交易部、結算部、企劃研究部、監視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臺證監字第1030000359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請 貴公司依說明所列事項辦理並轉知所屬董事、監察人遵循,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6日金管證交字第10200527551號函辦理。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二者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各不得少於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一定之成數;同條第2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 規則」(下稱實施規則),按實施規則第2條之規定,係依實收資本額多寡規範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應 持有之最低法定持股成數,公開發行公司因辦理減資,其實收資本額已有變動,適用實施規則第2條第1項各 款所定級距,亦可能有不同。 三、實施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公司於每月15日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25條第2項彙總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 訊申報網站輸入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持有股數變動情形時,若全體 董事或監察人持有股份總額有低於第2條所定之成數者,應於每月16日以前通知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或監 察人補足,並副知主管機關,故公司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持股倘未達實施規則第2條所定成數,不論原因為何, 均應負補足義務。 正本:國內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各股務代理機構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臺證作字第1030700038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本公司訂於103年2月4日十三時三十分至十六時舉行「集中市場新春開紅盤」市場實況模擬測試, 請 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春節年假過後,為確保新春開市時集中市場電腦連線及普通交易功能正常運作,特邀集所有證券商及資訊公司 進行會測。 二、相關測試程序請 貴公司依「集中市場新春開紅盤市場實況模擬測試程序」(如附件)配合各項作業之進行。 三、為確保 貴公司於次一營業日能正常作業,請務必復原相關異動,並依測試程序進行系統環境之還原測試。 四、本次實況模擬測試如有疑問,請電洽:(02)3343-2106徐 健、(02)3343-2104李京麟。 正本:各證券商、各資訊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監視部、電腦規劃部、資訊服務部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臺證資字第1030800033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因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目前為臺灣50指數及臺灣資訊科技指數之成分股)與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臺灣指數系列進行成分股調整,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3年1月6日富時國際有限公司技術通知辦理。 二、臺灣指數系列成分股調整如下: (一)臺灣50指數:刪除F-晨星(股票代號:3697)。 (二)臺灣資訊科技指數:刪除F-晨星(股票代號:3697)。 (三)替換成分股將從進行刪除之兩天前指數結束計算時的候補名單中選取總市值排名最高的股票來填補。 三、成分股刪除生效日:103年1月16日。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副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結算部、電腦規劃部、 電腦作業部、上市二部、上市一部、監視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355號 速別:速件 附件:無 主旨: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6136)自103年3月1日起變更其股務代理機構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事宜,請 查照。 說明:依據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月3日富字第1030103001號函。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資訊公司、交易部、結算部、企劃研究部、監視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0050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583)註銷買回股票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上開公司102年12月31日註銷買回股票申報書。 二、上市股票代號:1583。 三、註銷買回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1,597,000股。 四、本次註銷普通股業經102年12月26日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完竣,經註銷後之變更登記普通股股數餘額為 96,743,048股(含發行新股372,000股)。 正本:各證券經紀、自營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程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 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資訊公司、交易部、企劃研究部、監視部、上市一部、 資訊服務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臺證監字第103040007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為降低內部人股權轉讓違規情事,請 貴公司配合將常見違規態樣轉知所屬內部人知悉並督促應確實 依規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內部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25條規定而遭主管機關處以行政罰鍰,爰彙總近來上市公司 內部人股權申報違規態樣,請務必轉知所屬內部人知悉。 (一)持股轉讓事前申報常見缺失: 1、取得內部人身分未屆滿6個月,即於集中交易市場轉讓股票。 2、內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未於股票轉讓前辦理事前申報。 3、內部人於集中交易市場轉讓股票,已辦理事前申報,惟每ㄧ日轉讓股數超過每ㄧ交易日得轉讓之數量 上限。 4、內部人於集中交易市場轉讓股票,其申報轉讓之方式與實際交易方式不同(如申報以鉅額逐筆賣出, 而實際以鉅額配對方式賣出)。 5、法人當選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時,該法人之代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或法 人以代表人當選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時,該法人本身,於持股轉讓前未辦理事前申報。 6、內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全體合計每日於集中交易市場轉讓股票超過 10,000股,未於轉讓前辦理事前申報。 7、內部人轉讓持股前已辦理事前申報,惟未注意申報於集中交易市場轉讓者,應於申報之日起3日後開 始轉讓,申報轉讓給特定人者,應於申報之日起3日內轉讓完畢。 8、內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之股票遭金融機構斷頭或法院拍賣,惟未辦理事 前申報。 9、內部人事前申報轉讓持股予特定人,惟實際股數與申報轉讓股數不符。 (二)持股轉讓事後申報常見缺失: 1、內部人未申報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之持股變動情形。 2、內部人因誤植或疏漏未確實依實際持股情形辦理事後申報。 3、內部人已向公司正確申報其持股變動情形,惟公司因誤植或疏漏,致未正確申報內部人持股變動情形。 4、內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之股票遭金融機構斷頭或法院拍賣,惟未辦理事 後申報。 5、內部人持股設定質權後,未即通知公司。 6、內部人通知公司持股設質後,公司未依規定於質權設定後5日內申報並公告出質情形。 二、鑒於公司或內部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25條規定者,主管機關依同法第178條第1項第1、2款處新台幣 24萬元以上240萬元以下罰鍰,爰惠請轉知內部人及公司相關股務執行人員務必依規辦理。 正本:各上市公司 副本:各股務代理機構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企字第1031100009號 速別:速件 附件:有 主旨:謹通知 貴公司並請轉知所屬分公司,有關本公司與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 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共同辦理「證券經紀商ETF交易競賽」暨「投資人ETF有獎徵答」活動說明 及協助配合辦理事項,請 查照。 說明: 一、「證券經紀商ETF交易競賽」活動期間為103年1月2日至103年4月30日,詳細活動辦法前已函知 ,可登入活動網站:http://act.twse.com.tw/etf/參閱; 貴公司暨所屬分公 司於活動期間可每日上網查詢截至前一營業日各營業據點本身之競賽成績,查詢路徑如下:證券商申報單一窗 口(輸入帳號、密碼登入)→交易競賽活動專區→ ETF交易競賽成績查詢;亦可經由活動網站連結查詢。 二、另配合旨揭活動辦理期間,為使證券從業人員及投資人充分了解ETF交易之策略運用,及正確之觀念與資訊 ,俾利有效拓展ETF業務,本公司擬結合ETF發行人依證券商需求,提供ETF宣導暨教育訓練課程。惠 請 貴公司暨所屬分公司於103年1月10日前至網址 http://goo.gl/Ei8F4f 協 助填寫問卷調查表(問卷型樣如附件),請每一營業據點各填寫一份問卷,俾作為本公司規劃辦理之參考。 三、若有相關洽詢事項,請逕洽本公司企劃研究部蔡小姐(02-81013087)或王先生(02-81013083)。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30000125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為證券商從事現股先買後賣當日沖銷交易應配合辦理事項,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3日金管證券字第10200440223號函辦理。 二、證券商於他家證券商開立交易帳戶者,依「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三、證券自營商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僅得為普通交割買賣,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 (二)得為當日沖銷交易之上市(櫃)有價證券,經本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依相關章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處置有價證券者,不得為當日沖銷交易標的。 (三)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以普通交易收盤前之買賣及普通交易收盤前買進與盤後定價交易賣出者為限。 (四)零股、鉅額買賣、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七十四條之交易及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 券業務規則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採議價方式及依第三十九條規定之交易,不適用本規定。 (五)應將得當日沖銷交易之交易帳戶資料,輸入本公司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定之電腦系統,如有異動,應即 予調整。 (六)應於成交當日下午六時前,將同一帳戶當日沖銷交易之有價證券及數額輸入本公司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 定之電腦系統。未輸入當日沖銷交易數額者,視為不予沖銷。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時後,不得調整。 (七)其他未規定事項,準用本公司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 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各資訊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各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稽字第1030500047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如文 主旨:為期落實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即日起在本公司網站專區提供本公司於102年第4季 查核證券商財務、業務暨內部稽核作業之常見缺失事項供參(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本公司就查核證券商常見缺失事項,於本公司網站之證券商服務專區提供參考(查詢路徑:www.twse .com.tw→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務→稽核部→證券商查核缺失),請證券商確實遵循相關作業規定, 俾維持市場秩序,確保交易安全。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資訊服務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3020005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公告集中交易市場自103年1月6日起有價證券得為當日沖銷交易之種類及範圍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0日金管證券字第10200528561號令。 二、「臺灣50指數」成分股股票及「臺灣中型100指數」成分股股票得為當日沖銷交易之標的。 三、上開股票經本公司依相關章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或處置者,不得為當日沖銷交易標的。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各資訊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 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 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作字第103070002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一百零三年度春節封關後電腦作業項目表 主旨:檢送103年度春節封關日各項電腦作業,惠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 說明: 一、本年度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為103年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證券市場雖未有交易, 但仍須執行各項結算交割電腦等作業。 二、作業項目及執行時間詳如附表「103年度春節封關後電腦作業項目表」。 三、如有疑義,請連絡本公司電腦操作管制中心,TEL:(02)3343-3222。 正本: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各證券商、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 限公司、匯豐中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投資信 託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交易部、結算部、電腦規劃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30000204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第5條及「證券商辦理更改交易類別作業處理要點」 第2條條文,自103年1月6日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3日金管證交字第1020053522號函辦理。 二、已擔任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之證券商,如需開立ETF避險專戶(自營商帳號下之七七七七七七∼八), 請來函並檢附以下文件,向本公司申請: (一)本公司函復符合ETF流動量提供者資格之函文。 (二)開設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戶證明文件影本。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臺證財字第103120001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檢送 貴公司103年度上市費計算清單乙份,惠請於103年1月底前繳納,另電子發票已傳送至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請配合上網查收。 說明: 一、依據 貴公司與本公司簽訂之「上市契約」暨102年3月15日臺證財字第1021200487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收款方式: (一)現金或以本公司為受款人之抬頭劃線禁背支票:收款地點為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9樓財務部。 (二)匯款(匯費請自付): 1、公司戶名: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匯款帳號:虛擬帳號11碼,編列原則如附件。 3、受款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館前分行。 正本:各上市公司(清單另函寄送) 副本:上市一部、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稽字第102050839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有 主旨:檢送本公司於102年12月13日舉辦「102年度證券商內部稽核主管座談會」之與會人員 「問與答建議事項彙總表」乙份供參,請 查照。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交易部(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20027389號 速別: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8條、第18條、第63條及附表3至22之1、24、 32至33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189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可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 (http://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查詢及下載。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30200015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本公司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轉委託辦理代售「一0三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售予小額 投資人,相關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2年12月25日台財庫字第10203782670號公告副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及轉委託代售中央公債要點」暨本公司「中央登錄公債申購配售作業要點」。 二、本公債發行及申購事項: (一)發行事項: 1、發行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星期五)。 2、發行數額:新台幣350億元。其中3.5億元,由本公司代售予小額投資人。 3、本公債採登記形式發行。 4、本公債票面利率以百分之0.125為級距,並以開標後「得標最高利率」之相等或最接近且較低之 數,訂為票面利率。 5、本公債最低登記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6、本公債償還期限為2年。自發行之日起,每1年付息1次,2年期滿本金1次還清。 (二)申購事項:(依據本公司「中央登錄公債申購配售作業要點」辦理)。 1、有價證券代號及簡稱:代號為A03101;簡稱為103央債甲01。 2、銷售單位:本期中央登錄公債之銷售單位為下列4種,每1申購人限任選1個銷售單位,銷售單位及 其代號如下: (1)銷售單位新台幣10萬元者,其輸入代號為「03101A」。 (2)銷售單位新台幣20萬元者,其輸入代號為「03101B」。 (3)銷售單位新台幣50萬元者,其輸入代號為「03101C」。 (4)銷售單位新台幣100萬元者,其輸入代號為「03101D」。 3、銷售價格:按本期公債標售之全部得標者所投之最高利率計算。 4、申購期間:103年1月6日至103年1月10日。 5、申購處理費扣繳日:103年1月13日。申購人之中央登錄公債帳號,請以檔案傳輸至本公司(可 傳真並附加電子郵件傳送至結算部FAX:(02)8101-3548;e-mail:clea ring@twse.com.tw,格式請參考本公司89年7月7日台證(89)交字第017 955-1號函)。 6、標售日:103年1月14日。 (1)申購數量未超過銷售數量時,所有合格之申購,均依其申購數量配售。 (2)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各銷售單位依中籤比例,按電腦隨機排列順序依次配售,如有餘數, 則由銷售單位較小者,再依電腦隨機排列順序依次配售,每筆申購委託以分配一銷售單位為限。 前項作業完成後,即將處理情形回報予證券商,由投資人向證券商查詢申購結果。另認購價款將 於次日透過電腦連線通知各證券商。 7、申購人查詢配售結果暨放棄認購聲明書收件截止日:103年1月15日。 8、認購價款扣繳日:103年1月16日。 9、申購地點:各證券經紀商。 10、公債抽籤不舉行公開儀式。 11、其他注意事項: (1)本公債皆為記名式,其承購、轉讓、信託、提存、繳存準備、設定質權及充公務上之保證等事項 ,均應依規定辦理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2)本公債以清算銀行為辦理公債登記之機構,清算銀行辦理本公債各項登記,並對客戶掣發公債存 摺。 (3)本公債到期還本付息,登記機構依各公債帳戶還本付息日前一營業日營業終了帳載登記餘額核算 本息,以扣繳稅款後淨額,轉撥至其自有及客戶之存款帳戶。 (4)遇有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時,依下列原則處理: 甲、公債投(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債需延後標售1或2日時,公債 投(開)標日將順延至臺北市金融機構恢復正常營業日,原訂發行日維持不變。但遭受重大天然災害 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達3日(含)以上時,將另行公告本期公債投(開)標及發行日期。 乙、公債發行日: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債需延後發行時,公債發行日將順延至臺北市 金融機構恢復正常營業日,公債付息日及公債到期日配合順延。 正本:各證券商、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政部國庫署、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各單位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20027399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20條、第26條、第28條之修正條文、總說明 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審字第1020053249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可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http://www.sfb.gov.tw/ 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查詢及下載。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20027398號 速別: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0條、第26條、第34條及第7條 附表1、第27條附表56、第36條附表66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與「公開發行公司年 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9條附表23修正附表、總說明及附表對照表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220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可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http://www.sfb.gov.tw/ 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查詢及下載。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