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6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70014729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公告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第六條及第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106年12月20日金管證投字第1060048788號令


主旨:檢送「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第六條及第九條修正條文公告乙份,請查照。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
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資訊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
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