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7001453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AA-18100(annual)內稽修正對照表(107.07新增)
AA-18100(weekly)內稽修正對照表(107.07)
FA18100(annual)I-17-4(107.07新增)
FA18100(weekly)I-17-2(107.07修)


主旨: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26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325877號函同意照辦。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博仲法律事務所
、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