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61803747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股票上市申請書 主旨:檢送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 業程序」、「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股票初次上市之證券承銷商評 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證券承銷商辦理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之評估查核程序」、「有價證券上 市審議委員會外部審議委員遴聘要點」及「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修正條文暨修正「股 票上市申請書」、「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及「第一上櫃公司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公告如 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5120號函辦理。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 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