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6050278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訂對照表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訂對照表
   融資循環查核明細表 主旨: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部分內容,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24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26516號函同意備查。 二、配合主管機關將證券商閒置資產出租及承租之營業用場地分租相關函令停止適用,並由本公司 等機構訂定「證券商閒置資產出租及承租之營業用場地分租注意事項」,爰修正「證券商內部 控制制度標準規範」相關內容如附件。 三、請各證券商即依旨揭標準規範規定辦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博仲法律事務所 、本公司交易部、券商輔導部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