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60023721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公告
   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主旨:檢送修正「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公告乙份,請查照。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 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