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治理字第1060018313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參考範例第十二條修正對照表
   「○○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參考範例第三條修正對照表 主旨:檢送「○○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及「○○股份 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參考範例修正公告乙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9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4709號函辦理。 二、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7112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審 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部分條文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七條,修正旨揭三項參考範例。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 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上市一部、上市二部、企劃研究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