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60010282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辦理申購買回作業要點第伍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修正條文對照表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 主旨:檢送修正本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受益憑證辦理申購買回作業要點」部分條文及「指數股票型 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公告乙份,請查照。 正本:各證券商總公司、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 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