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60007791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細則第七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檢送「本公司營業細則第75條、第135條及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4條修正條文」公告乙份, 請查照。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