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二字第10600059651號
速別:速件
附件: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第六條之二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檢送本公司「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第6條之2修正條文公告乙份,請查照。 正本:各第一上市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 務所、本公司上市一部、公司治理部、秘書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