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臺證企字第104110257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編製要點第一點
修正條文對照表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及產業分類指數 主旨:公告「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編製要點」第一點修正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配合預訂自105年1月15日實施之暫停交易制度,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編製要點」。 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一,修正後之編製要點如附件二。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 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