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臺證治理字第105001898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主旨: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3907號函准予備查。 二、為促進證券市場健全發展,因應國際公司治理最新趨勢及我國實務推動進程,爰參考2015年公布之G20 /OECD公司治理原則等重要議題,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正條文及總說明請詳附件一及 附件二。上市公司宜參照相關修訂內容,建立良好公司治理制度。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 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 通商法律事務所、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台灣董事學會、社團 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 會、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本公司上市 一部、上市二部(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