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50018808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商受理線上開戶委託人身分認證及額度分級管理標準 主旨:訂定本公司「證券商受理線上開戶委託人身分認證及額度分級管理標準」,暨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 第75條之1及「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3條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9月22日金管證券字第1050035160號函准予照辦。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