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50006938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作業辦法 第二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公告本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作業辦法」第2條修正條文如附件,並訂於105年5月3日起實施 ,請查照。 說明: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4月19日金管證券字第1050007449號函准予照辦。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 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交易部、券商輔導 部、電腦規劃部(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