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40502954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上半年度) 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 制訂日期:104年7月 主旨:修訂證券商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如附件,並自104年半年度財務報告起開始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證券商如有轉投資外國事業,應於每次申報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時,檢附「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 並洽簽證會計師表示意見。 二、本次修正後檢查表,將另置於本公司網站(www.twse.com.tw→「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務」 →「券商輔導部」→「文件下載」→「證券商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 三、本公司103年7月8日臺證輔字第1030503116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 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