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40502954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上半年度)
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                       
制訂日期:104年7月


主旨:修訂證券商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如附件,並自104年半年度財務報告起開始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證券商如有轉投資外國事業,應於每次申報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時,檢附「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
        並洽簽證會計師表示意見。
    二、本次修正後檢查表,將另置於本公司網站(www.twse.com.tw→「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務」
        →「券商輔導部」→「文件下載」→「證券商轉投資外國事業檢查表」)。
    三、本公司103年7月8日臺證輔字第1030503116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
      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