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4050280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七十五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 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更正104年7月17日臺證輔字第1040014213號函所附之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七十五條、受 託契約準則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請 查照。 正本:各證券商、各保管機構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博仲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