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4020466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ETF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獎勵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調整後之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獎勵措施如附件,實施期間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
      12月31日止,調整前獎勵措施延長至104年12月31日,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公司103年7月30日臺證交字第1030204962號公告之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獎勵措施實
        施及獎勵金核發期間延長至104年12月31日。
    二、旨揭調整後之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獎勵措施(如附件)施行期間由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
        12月31日止。

正本:各證券商總公司(請張貼於營業處所)、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