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7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二字第104001307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評等及獎勵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表七、認購(售)權證發行計畫檢查表
   附表十、認購(售)權證律師法律意見書檢查表 主旨:修正「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評等及獎勵辦法」、本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等條文, 暨「認購(售)權證上市申請書」附件檢查表附表七、十如附件,均自本(104)年10月1日起實施, 請 查照。 說明: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日金管證券字第1040024181號函准予照辦。 二、自本(104)年10月1日起將對認購(售)權證發行人採行修正後之評等方式,並依評等結果將其 分為A、B、C、D、E等5種等級,有關修正後評等等級之獎勵與處罰措施,均自明(105)年1月1日 起開始施行。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 券投資人協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各單位(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