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1806039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分割受讓公司申請上市編製擬制性財務報表應行揭露事項要點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主旨:修正本公司「分割受讓公司申請上市編製擬制性財務報表應行揭露事項要點」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請  查照。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上市二部(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