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二字第1031701116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如附件,並自發布日起實施,請 查照。 正本: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 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 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