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30501757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修正對照表(自民國103年4月份月計表開始適用)

主旨:茲新增證券商月計表部分會計項目如附件,並自103年5月申報4月份月計表開始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參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基秘字第179號解釋函、證券商新增業務及證券商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開放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得採公允價值模式,爰配合新增相關會計項目如主旨。
    二、修正後之月計表格式及檢核公式已置於本公司網站,請自行下載參照使用。網站為www.twse.com.tw→
        「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務」→「券商輔導部」→「文件下載」→「103.4.10證券商月計表格式及
        檢核公式修正內容(103.4.30上線)」,該壓縮檔解壓縮後,檔案名稱如下:        
        (一)月計表格式(自103年5月申報4月份月計表適用)。
        (二)資料檢核公式與錯誤訊息編號對照表(103年4月30日上線)。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一部、
      上市二部、交易部、財務部、券商輔導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