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秘字第1030023704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商受僱人員處置案件申復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公告本公司「證券商受僱人員處置案件申復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如附件,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說明: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1月12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39275號函准予備查。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