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30023547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訂對照表(103年度) CA-11210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訂對照表(103年度) CA-13210 主旨:公告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一、案經報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1月10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39442號函准予備查。 二、旨揭標準規範係配合本公司及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予以修正, 請各證券商即依旨揭標準規範規定執行,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券商輔導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