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30011987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市場編碼原則第一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市場編碼原則」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9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23741號函辦理。
    二、因應可展延型認購(售)權證與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槓桿、反向型ETF等有價證券上市、上櫃買賣,
        並考量未來ETF雙幣掛牌之市場需求,修正旨揭條文。

正本:各證券商(請張貼於營業處所)、各資訊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
      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