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臺證輔字第103000700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落實及強化證券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出席股東會之內部決策過程及指派人員行使表決權」標準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主旨:公告「落實及強化證券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出席股東會之內部決策過程及指派人員行使表決權」
      標準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4月14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06020號函辦理。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