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30005380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103年第2階段IFRSs財報附註標籤

主旨:國內上市公司、上市金融控股公司之已公開發行子公司暨未公開發行證券商、期貨商及投信子公司、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第一上市外國發行人以XBRL格式
      申報103年第1季起財務報表附註項目及相關規定,請 查照。
說明:
    一、案經報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3月4日銀局(法)字第10300053190號、103年3月11日保局(財)
        字第10310905000號及103年3月24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06459號函准予備查。
    二、本公司前於102年1月4日以臺證上一字第1010027854號函公告,旨揭公司自申報102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
        應依本公司所制定之XBRL分類標準及檔案格式,申報財務報表、文字段財報附註、重要表格段財務報表
        附註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報告。
    三、為持續推動我國資本市場採用XBRL申報財務報告,並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核定會計準則採用IFRSs
        後之實施時程,旨揭公司自申報103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除依上開已公告之規定申報財務報告外,新增
附件:103年第2階段IFRSs財報附註標籤
        (一)一般行業: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應收款項、關係人交易及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
            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二)證券期貨業: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及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三)金融業: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及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四)保險業: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及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五)金控: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及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六)異業別合併: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應收款項、關係人交易及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
            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正本:國內各上市公司、各第一上市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中華
      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
      所、上市二部、券商輔導部、電腦規劃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