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字第0970031345號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條之1、第26條、第27條、第27條之1、第28條之1、第28條之2、第28條之6及第28條之10修正條文對照表
   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23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臺灣證券交易所審查外國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第四條之一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為推動海外企業來臺上市,公告修正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 規定」及「審查外國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部分條文(如附件一至三),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據:案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10月21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53324號函准予 核備。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 律事務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