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速別: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 發文字號:台證交字第0930019752號 附件: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公告本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共同修正「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金管證二字第○九三○一二四 一四五號函。 正本:各證券商(含櫃檯買賣證券商、兼營證券承銷商)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經濟部商業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 華民國證券投資人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部室、小組(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