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臺證結字第0970000349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主管機關函釋從屬公司將持有之控制公司股份交付信託後,受託人不得將該股票依本公司有價證券 借貸辦法辦理出借,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1月3日金管證三字第0960073451號函。 正本:各證券商、各保管銀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正源國際法律事務所、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交易部、稽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