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台證交字第0940016777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有價證券買賣得為融資融券額度暨借券賣出 額度分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核定本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辦理有價證券買賣得為融資融券額度暨 借券賣出額度分配作業要點」第一點及第二點條文(如附 件),並自94年6月27日實施。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6月21日金管證四字第 094012278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原「辦理有價證券買賣得為融資融券額度分配作業要 點」更名為「辦理有價證券買賣得為融資融券額度暨 借券賣出額度分配作業要點」。 正本:各證券商、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證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稽核室、電腦規劃部、電腦作業部、企劃 部、結算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