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 發文字號:臺證作字第1040701315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有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國家標準時間將於西元2015年7月1日07時59分59秒加上正閏秒1秒乙事,本公司交易 系統相關處理方式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目前本公司交易系統於每日應用系統啟動之前進行校時作業,市場時間以本公司時間為準。 二、屆時因為當日交易應用系統業已啟動,為確保作業安全,本公司將不會變更目前既有之作業方式,即應用系統 啟動期間不會進行閏秒調整作業,於所有應用系統作業完成之後再進行校時作業,市場時間仍請以本公司時間 為準。 三、如仍有疑問,請電洽:(02)33432188敖先正、(02)33432190汪厚燊。 正本:各證券商、各資訊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 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本公司交易部、資訊服務部、電腦規劃部、市場推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