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結字第1010026253號 附件:有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49條條文如附件,配合電腦系統規劃,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19日金管證交字第1010052719號函。 正本:各證券商、各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正源國際法律事務所、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本公司各單位(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