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臺證交字第1010207020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為鉅額交易近期調整本公司相關作業流程及預計上線時程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鉅額配對交易未成交委託占用當日可借券賣出委託額度,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101年8月23日證期(交)字第1010032168號函示,調整鉅額配對交易借券賣出控管方式,俟當組配對交 易最後一家證券商完成委託輸入,始進行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控管,如借券賣出委託可用餘額未能 完全滿足當組配對交易借券賣出委託數量時,當組配對交易委託全數退回,同時傳送失敗訊息,並說 明未成功原因。本項作業調整,訂於今(101)年12月3日上線實施。 二、為檔案傳輸作業一致性,調整鉅額逐筆交易買賣申報價格範圍檔案傳送時間,與現行鉅額配對交易買 賣申報價格範圍檔案傳送時間一致,鉅額逐筆交易部分由上午9時調整為上午7時30分。本項作業調整 ,訂於今年10月3日上線實施。 正本:各證券商、各外資保管銀行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